关于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27浏览次数:550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发挥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将以课堂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培养切实满足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现就做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16文件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校企互惠,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为区域经济服务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工学结合体现了高职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要求,是高职教育的特色与优势。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学院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三)工学结合的本质是教育通过企业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要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二级院要在总结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密切联系,积极推进校企之间深度合作,逐步形成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四)在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从岗位职业分析入手,明确岗位职业的要求,进而构建符合岗位需要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要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各二级院要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尤其是实训教材。
      三、具体实施
      (一)有计划地开展市场调研工作
      各二级院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选择校企合作愿望较迫切,企业生产装备先进,组织管理优良,能为学生提供足够实习实训工作岗位的企业作为合作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做到学校主动,企业欢迎,条件具备,学生接受。
      (二)调整和完善校企合作暨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级院要根据学校颁发的本章程调整和完善该委员会人员组成。校企合作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组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新专业的市场调研、论证和申报工作;了解企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以及实验、实训、实习等方面的改革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长效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三)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强调工作与学习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专业课程体系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和要求,通过校企合作暨专业指导委员会,联合企业人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以岗位工作任务为中心,共同制定适应企业需要和有利于提高学生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设置以及实习实训的安排,以任务为中心,以岗位需求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课程体系。采用模块化、层次化和综合化等多种课程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努力把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校企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包括企业应提供的实习实训劳动岗位、双方指导教师的配备、学生管理、劳动保险和安全责任、工作报酬、实践考核等条款。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1.建立工学结合管理机构
      校企双方要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建立工学结合管理机构(可附设在相关学部),明确专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实施。
      2.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紧密联系企业,通过校企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
      3.加强“双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1)配备专职指导教师
      各专业要配备专职指导教师,负责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指导教师主要职责:协助企业兼职教师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组织管理与考核工作;定期到企业与兼职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习实训情况,维护学生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解决实习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学生实习实训档案,记录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及各方面的表现;与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与评价工作,做好学生顶岗实习鉴定等。
要切实加强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一是充分利用合作企业的条件,有计划地派遣青年教师到对口企业生产第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培养“双师”素质。二是有目的地让青年教师承担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指导任务,通过实践教学活动,深入生产实际,提高专业技能。三是鼓励教师参与企业科研及科技项目研发和推广工作,在科技研发推广和技术服务中丰富和发展基础理论,提高业务能力和横向科研开发能力。
      (2)聘用兼职指导教师
      要聘请企业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建立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部要根据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情况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分布,聘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符合要求的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和管理。每个学生都要有对应的兼职教师,并接受兼职教师的指导与管理。兼职教师聘用原则、聘用条件、聘用程序、职责与教学管理、待遇等有关问题详见《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厦南洋院[2007]44号)。
      (3)教师管理与考核
      各学部要加强对校内专职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通过进行双向测评,即:学校专职指导教师通过企业测评,企业兼职教师通过学校测评的方式,全面了解工学结合学习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校内专职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学结合各项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测评结果与工作量计算和酬金支付挂钩。
      4.改革课程考核方式
      制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习实训评价与考核制度。各专业要积极探索多形式、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对专业课的考核要改变过去只考理论的做法,应加强对职业能力的测试与考核。校外顶岗实习的考核:
      (1)校外顶岗实习期间,要突出企业对学生的考核。由企业按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技能发挥、劳动态度、纪律性等综合评定成绩,该成绩占本次顶岗实习成绩的70%。
      (2)校外顶岗实习期间,由专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指导。专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的质量、内容进行评阅,并结合巡视检查情况给出成绩,该成绩占顶岗实习成绩的30%。其中,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分别占15%。
      (3)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由校企双方组织顶岗实习考核小组,对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
企业评定成绩×70%+实习周志成绩×15%+实习报告×1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5.实施“双证书”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新要求,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职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至少应获得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证书一种,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否则不能按期正常毕业。专业核心能力的考核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确保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种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

      (六)加快工学结合课程及配套教材建设步伐
      1.在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针对合作企业尤其是大型知名企业的先进实用技术、实际生产过程,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分析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选择确定课程设置,实现工作岗位要求与开设课程相对应,实践训练项目与企业的生产作业接轨的课程和教材建设目标。
      2.加强优质核心课程建设。以骨干教师为课程负责人,联合行业企业,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共同制订职业岗位标准。要积极吸纳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共同参与课程建设,将岗位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有机结合,开发工学结合的课程标准,确定教学内容,合作完成相应教材与课件的编写与制作。
      3、积极开发专业网络课程,建立网络教学资源库,有效满足在工学结合下学生自主学习的需求。
      四、管理措施
      (一)成立工学结合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学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及各学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研究、指导此项工作。工学结合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策导向和解决疑难问题。教务处要及时组织开展交流,推广工学结合好的经验做法。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应根据各专业工学结合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价办法等。完善二项协议和一项合同,即:校企合作协议;学生与学校签定的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协议;学生与企业签定的顶岗实习劳动合同。
      (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制定并实施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校外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训前,要与学校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协议》,并与企业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服      从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按照劳动规程办事,确保劳动安全。
      (四)加强工学结合质量监控
      1.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督导评估中心、二级院(部)组成的工学结合检查小组,定期到合作企业了解各专业工学结合的开展情况,并对各二级院(部)的组织落实与管理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对二级院(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评价考核的依据。
      2.顶岗实习环节主要监控方式:顶岗实习开始时,学校对顶岗实习计划、进行抽查;顶岗实习执行过程中,学校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顶岗实习结束后,学校组织力量抽查学生顶岗实习日志、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顶岗实习报告和批改情况等。
      3.各二级院要加强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专职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深入企业进行巡回检查,每月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院领导汇报一次学生实习实训情况、企业管理有关情况、兼职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专业负责人和二级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