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和《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14〕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办法及所需的各种材料电子版见附件,或从全国教育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2.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日-10月15日,具体办法于8月中下旬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经我办评审推荐申报的课题请关注网上申报程序。
3.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市限额指标为15项。市、区属学校(单位)直接向我办申报,省部属学校(单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我办将组织对我市各学校(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初步评审。
4.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10225745@qq.com。《评审书》文件名和发送主题均统一用“XX学校XXX(姓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书”。
5.由于申报课题须经我办评审推荐后,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盖章,最后再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柯艳瑜;联系电话:2661977;地址: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励志路5号二楼)。
厦门市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