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1〕3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写附件2表格,在2021年3月12日前将附件2表格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3093261701@qq.com.逾期视为不申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5935666 邮箱:3093261701@qq.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