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224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212)要求,第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通知转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参评,现将有关通知转给你们,并于4月30日前申报材料电子和纸质档报科研处。

提交材料注意:

1.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报送成果材料要求:(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一律用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

5.闽教办直20212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5935666 邮箱:3093261701@qq.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 11日